1.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号:京械注准20172010750
2.结构组成:由芯杆、外套筒组成。
3.性能指标
3.1抗压能力:距肛肠窥器外套筒B口前端20mm处,施加30N的静态载荷后,不得断裂。
3.2肛肠窥器外套筒与芯杆配合,芯杆在外套筒内抽送灵活,无卡阻现象。
3.3外观:肛肠窥器外表面应光滑、完整,不得有变形、裂纹、毛刺、气泡等缺陷。
3.4 肛肠窥器芯杆头部与芯杆粘接牢固,用手拉住芯杆头,芯杆另一端用绳与弹簧称连接,将弹簧称向外拉伸,轴向拉力10N芯杆头不脱落为合格。
3.5材料:肛肠窥器芯杆材料为聚苯乙烯或ABS,外套筒材料为聚苯乙烯,没有副作用。
3.6无菌
3.6.1产品经环氧乙烷或辐射灭菌后,应无菌。
3.6.2环氧乙烷灭菌残留量:产品经环氧乙烷灭菌后,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大于10μg/g。
4. 适用范围及禁忌症
4.1适用范围:用于对患者肛门部位组织检查。
4.2禁忌症:儿童禁用。
5.注意事项
5.1使用对象:是外科、肛肠科患者。
5.2产品一次性使用、用后销毁。
5.3产品自灭菌之日起有效期两年,灭菌日期:见包装箱。
5.4本产品独立使用,不与其它医疗器械或设